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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字〔2023〕178号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07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本科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24号,简称《通知》)要求,现就我校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遴选推荐工作预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数量

申报推荐课程须为我校纳入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实践类课程等。

我校第三批国家级一流课程推荐名额为:线上一流课程7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1门;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社会实践课程共23门,这三类课程不分别设推荐限额,名额可以打通使用。

各学院(研究院)可结合实际情况,向学校推荐,类型不限,名额不限

二、推荐类型

(一)线下一流课程。线下一流课程相比传统面授课程应在内容和教学方式方法上与时俱进,强调对学生能力、素质的培养。鼓励线下课程充分运用智慧教室、智慧高教平台以及线上优质资源开展教学改革。

(二)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应基于慕课、专属在线课程(SPOC)等线上优质资源,合理分配线上线下学时,并结合实际开展线上线下教学活动,应具有可追溯的学生在线学习记录。

(三)社会实践一流课程。社会实践课程应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非实习、非实

训课程,配备理论指导教师,具有稳定的实践基地,学生70%以上学时深入基层。鼓励通过“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创新大赛、创新创业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等活动,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

(四)线上一流课程。申报课程须具有可追溯的学生在线学习记录。为推动课程持续完善、提升质量,确保每期课程有修改完善时间和完整的教学周期,申报课程第一期上线开课时间不得晚于2023年7月31日。

(五)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应是高校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单元,符合实验教学培养目标,纳入本专业教学计划,不少于2个课时,有两个轮次的教学应用,具有可追溯的学生在线学习记录,教学效果优良、开放共享有效的实验教学课程。

三、推荐原则和基本要求

(一)质量为本。严把政治关、学术关、质量关,注重课程思政效果,重点考察课程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确保认定课程经得住检验,起到良好示范推广作用。

(二)注重创新。鼓励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支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和“四新”建设,进一步落实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注重在课程设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评价形式上的创新,强调对学生能力、素质的培养,关注创新理念在教学过程中的落实及课程的应用和示范情况。

(三)课程要求。申报推荐课程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在课程内容中融入思想政治教育;2024年1月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领域,特别是国家急需的战略性新兴领域和紧缺专业领域建设的新课程,可适度放宽对教学周期要求),在内容、方法、评价上有所创新并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具有良好的教学效果和示范效应,并承诺入选后五年内将持续共享或继续建设。此前参加过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申报。

(四)人员要求。每人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一门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申报。已获得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教师(包括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课程负责人和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

(五)政审要求。务请学院党委对课程负责人和团队成员、课程内容进行严格政治审查,负责人和团队成员政审意见内容包括政治表现、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记录、师德师风、学术不端、五年内是否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等问题;课程内容审查包括价值取向是否正确,对于我国政治制度以及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等理解和表述是否准确无误,对于国家主权、领土表述及标注是否准确等等。政审材料分推荐课程出具,即每门推荐课程分别出具一份政审意见材料,材料中包括负责人和团队成员、课程内容的政审意见见附件6

具体申报推荐要求可参见相关类型课程申报书(附件1)和申报说明(附件2)要求。

四、遴选流程

(一)学院推荐。课程负责人填写《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申报书中“附件材料清单”模块所要求的材料可暂不提供,经学校遴选公示后予以补充)。各学院(研究院)组织推荐并对申报推荐课程团队成员、课程内容、教学活动和所有材料进行全面核查,严格把关,择优推荐。如有多门课程申报同一类型,学院应对申报同一类型的课程进行排序。

(二)校内遴选。学校组织专家对参评课程进行评审,根据教育部给定申报名额遴选出学校申报第三批国家级一流课程名单,并予以公示。

(三)网上申报。经公示无异议,推荐课程负责人须保证经学校推荐后,能按照《通知》要求准备参评材料,并于2023年12月21日—2024年1月31日期间登录“国家级一流课程申报工作网”,按照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工作网账号密码届时将发送给各课程负责人。

五、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研究院)于2023年12月11日前将《申报书》(一式一份)、《推荐汇总表》(附件5,加盖学院章)、政审意见表(附件6,签字盖章)报送教务处综合科,学院南路实验楼612,电子版发送至jwczhk@cufe.edu.cn。请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不接受教师单独申报。

本次是国家级一流课程最后一批申报,意义重大,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力争最好成绩。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人:蔡佳林聂建峰 电话:62288325、62288890

特此通知。

附件:1.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

2.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

3.《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及

《“双万计划”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认定办法》

4.《本科专业目录(2022)》

5.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

6.政审意见表

教务处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