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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关于修订本科专业学分制教学计划的意见

发布日期:2008-04-02    作者:jxjhk         点击:
 

为适应21世纪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专门人才,教育部在强调要全面加强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的同时,对原有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进行了全面修订,颁布新专业目录。这就要求我校要进一步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相应地调整本科专业设置,并对相关专业的教学计划进行全面修订。为做好我校本科专业学分制教学计划的修订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修订本科专业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教学计划的修订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全面体现“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时代精神,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要努力吸取近几年来,特别是“高等教育面向21世纪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计划”实施以来,高等教育在教育思想与教育观念、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等方面已经取得的一系列改革成果,及时将其固化在教学过程和人才培养模式之中,并大胆借鉴国外成功的经验和管理模式。要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制定的人才培养目标,积极、科学、稳妥地进行。

2.教学计划的修订要遵循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坚持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和综合提高的原则,使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得到更好的全面发展。要处理好业务与素质、理论与实际、学习与健康等方面的关系,要培养学生既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强烈的民族自豪感和社会责任感,又有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基本本领,还有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要强调加强学生的全面素质培养,在重视知识传授的基础上,大力加强学生获取知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要强调拓宽基础教学的内涵,改变本科教育内容偏窄、偏专的倾向,加强包括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在内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的教学及基本素质的培养,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使学生通过学习能够构建可适应终身教育及社会发展变化需要的知识、能力结构和基本素质。

3.教学计划的修订要充分体现整体优化的原则,科学地处理好各教学环节之间的关系。制订整体优化的本科专业教学计划,要处理好专科、本科和研究生教育之间的关系,进一步明确本科教育的培养目标以及各层次间知识的衔接;要整合课程设置,根据培养目标构建融会贯通、紧密配合、有机联系的课程体系。要改变课程内容陈旧、分割过细和简单拼凑的状况,避免脱节和不必要的重复,要防止“因人设课”和“因无人而不设课”的情况出现。对于同类专业间的共同基础课程,要加强内容和体系上的统筹和协调;要处理好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关系,要加强理论联系实际,明确实践教学目标,加强教学、科研和社会实践的有机结合,丰富实践教学内容、方式和途径;要处理好课内教学和课外指导的关系,通过优化课程结构、改进教学方法、引进现代化教学手段等途径,减少课内学时,加强课外指导,为学生的自主学习和独立思考留出足够的时间和空间,使课内与课外、校内与校外的教育活动形成有机整体。

4.教学计划的修订要坚持统一性和多样性相结合的原则,努力在保证人才培养基本质量的同时,办出特色、办出水平。教学计划的统一性体现在国家对本科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上,反映国家对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的基本要求;多样性体现在各高等学校制订的专业培养目标和人才培养模式上,反映各学校的办学特色。为了适应社会的多样化人才需求,我校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深入地研究所办专业在21世纪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根据各专业的生源质量、师资水平、办学历史与条件、所在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与远景规划以及毕业生的服务面向等实际情况,科学地确定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努力将自己的办学特色反映在教学计划之中。要采取扩大选修课种类与数量、适度放开专业及专业方向选择权等措施,改变学生知识、能力结构“千人一面”的状况,把因材施教落到实处。要积极为学生提供跨学科选修、主辅修、课外学术活动等多种教育形式和机会,为学生发现、发展各自的志趣、潜力和特长创造条件,并促使其达到个性发展与社会责任的高度统一。要增加和改进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的教学环节,并融于教学的全过程中。

二、基本要求

1.总要求

(1)修订后的教学计划应使学生通过学习达到以下基本规格要求: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有为国家富强、民族昌盛而奋斗的志向和责任感;具有敬业爱岗、艰苦奋斗、热爱劳动、遵纪守法、团结合作的品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基础知识,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具有独立获取知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及开拓创新的精神,具有一定的从事本专业业务工作的能力和适应相关专业业务工作的基本能力与素质。

(3)具有一定的体育和军事基础知识,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技能,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受到必要的军事训练,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和军事训练合格标准,具备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能够履行建设祖国和保卫祖国的神圣义务。

2.课程设置是教学计划的核心内容,是实现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的中心环节。课程设置由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专业课,必要的教学实习、生产实习(社会实践)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组成。公共基础课程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思想品德课、体育课、外语课、数学课、军事训练课、生产劳动课、计算机基础教育课和文化素质教育课等。学科基础课包括本学科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内容的课程。专业课程既要体现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又要体现专业自身的特点和办学特色;对于社会确有需要的某些特殊人才,通过在宽口径专业内设置专业方向进行培养,但不能将专业方向办成专业。实践教学可根据各专业的实际情况采取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安排,但要制订明确的评价、监测标准和方式。

3.科学地进行学时分配是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积极性与创造性、改进教学效果、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益的重要措施。要合理安排教学全过程的学时分布、课内与课外的学时比例和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的学时比例等。学生在校期间各学期的周学时数应做到均衡分布。应逐步提高选修课程的学时比例。在总学时安排上,要努力改变总学时数过多的状况,力争总学时数有明显减少。

三、具体要求

(一)培养目标:

1.  培养总目标: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德、智、

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2.各专业业务培养目标和业务要求: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介绍》制订。

(二)修业年限:本科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实行弹性修业年限制度,最短3年,最长6年,教学计划按4年编制。

(三)学时和学分:各专业4 年总学时控制在2500学时。学分由课堂教学学分和非课堂教学环节学分组成。课堂教学学分一般为150学分,非课堂教学环节学分为20 学分。

(四)课程设置:课程由必修课、选修课两部分构成。选修课分为限制性选修课和任意性选修课,必修课占总学时和总学分的70%左右,选修课占总学时和总学分的30%左右。限制性选修课和任意性选修课各占20%和10%左右。限制性选修课设置的课程数和要求修读的课程数按1.5:1的比例安排。任意选修课全校统一安排,开设人文素质课和自然科学基础知识课程。

1.各学科政治理论课、文化基础课、学科基础课的课程设置见附表。       

2.专业课。专业课包括必修课和限制性限选课两部分,专业必修课即专业主干课,设15个学分,专业限选课设25个学分。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专业介绍》规定的主要课程包括了全部或部分学科基础课和专业课,均为必修,必须设立;专业下设有专业方向的,可设置专业方向课。 

3.实践环节课(必修)

毕业实习6周,4学分。其他实习和社会调查,根据专业特点要求设置,一般安排在1-3学年的暑假进行,每次结束后撰写一篇调查报告,1学分,共3学分;毕业论文(毕业设计)一般6周,4学分,均安排在第8学期进行;军事训练和军事理论课3周,安排在第1学期,2学分;生产劳动课6周,安排在2—7学期,3学分;专题讲座一般4周,安排在第8学期,与毕业论文(毕业设计)交叉进行。专题讲座,只考核,不计算学分。

4.形势与政策课。采取专题报告和讨论相结合的形式进行,1—8学期,每学期安排4次报告、4次讨论和1次总结,每次2小时,隔周进行。按学年进行考核,每学年1学分,共4学分。

(五)毕业和授予学位

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任务,取得规定的学分,即可毕业,颁发毕业证书。学生提前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任务,取得规定的学分可提前毕业,颁发毕业证书。学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不能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任务并取得规定的学分者,可延长修业年限1-2年;修业年限满6年仍不能达到毕业要求者,不再延长修业年限,颁发结业证书或肄业证书。

毕业生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央财经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规定者,授予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