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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字[2017]25号关于做好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教学实践基地第十五期实习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10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推进本科实践教学工作,培养高质量财经应用型创新人才,根据我校与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以下简称“工行北分”)达成的实践教学合作协议,经与工行北分沟通协商,学校决定启动工行北分教学实践基地第十五期实习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习时间

本次实习于2017年3月13日正式启动,6月11日结束。

二、实习学生名单及实习地点

实习学生名单见附件1。

实习地点为工行北分各支行下属营业网点,报到地点见附件2。

三、实习岗位及实习报到时间

1.实习岗位。实习岗位为工行各营业网点大堂经理助理,主要从事网点客户分流、秩序维护、自助渠道使用指导等工作。

2.报到时间。2017年3月13日(周一)上午9:00。

3.报到时需携带身份证、一寸照片以及实习鉴定表。实习着装及具体网点安排以各支行具体要求为准,在报到当天听从银行工作人员安排。

四、实习要求

本次实习是继续深化校企合作、创新校外人才培养基地合作模式的一项重要举措。参加实习的学生,应按照学校实习规定和工行岗位要求,认真完成实习各个环节的任务,中途无特殊原因不得退出实习,实习后应撰写实习报告。每位学生需按工行调度安排完成实习,无故不参加者,以后不能报名参加工行实习。学生如因病等原因未能到岗实习,需按照学校学生请销假制度办理相关手续,并向实习单位办理请假手续。对实习表现优秀的实习生,学校和工行将予以表彰。

五、安全教育

相关教学单位要认真做好实习组织工作,加强实习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工作,以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妥善解决实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实习按计划完成。

相关教学单位应建立实习联络员制度,加强与学生实习所在支行之间的信息沟通,班级辅导员要主动联系实习的学生。如遇重大事项,相关教学单位应及时向学校汇报。

六、其他事项

本次实习待遇按照工行北分教学实践基地协议标准执行。

特此通知。

教务处

二○一七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