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利用教室资源,进一步规范教室管理,保证学校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创造秩序优良、文明规范、清洁优雅的良好育人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一、全校所有教室的调配、使用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未经教务处批准,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教室,不得将教室改为它用。
二、学校党委、行政、工会、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等安排的学术讲座、学术活动和学生活动,为无偿使用;校内外各单位、部门举办的各种收费培训项目或带有广告宣传性质的商业活动,为有偿借用。
(一)使用、借用教室须办理相关手续。学校教室管理工作人员一经发现未办理相关手续使用、借用教室的,有权予以制止。
(二)已批准使用、借用的教室,如遇学校统一安排活动,以学校活动为主,必要时暂停使用、借用。
三、教室使用、借用程序
(一)凡无偿使用教室的单位,均应填写《使用教室申请表》,经本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到教务处办理借用手续,经教务处批准后,在使用前将教务处核定的教室借用申请表交主教学楼教室管理部门。
(二)凡有偿借用教室的单位、部门,均应填写《借用教室申请表》,经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送教务处,经教务处审批并核定费用后到财务处交费,再将《借用教室申请表》分别交教务处和主教楼教室管理部门备案。
(三)教学时间内如有辅导、讲座、学术活动等需要使用、借用教室的,须填写《使用教室申请表》或《借用教室申请表》,提前向教务处提出申请,办理相关手续(每周三下午办理),由教务处根据学校排课情况进行审批。
(四)需要使用多媒体设备的使用、借用活动,在教务处办理借用手续后,应向教学技术服务中心备案或办理设备租用手续。
四、教学技术服务中心负责全校公用多媒体教室的多媒体设备日常管理与维护。后勤服务产业集团负责全校教室的日常维护、清洁卫生和课桌椅、黑板等室内设备(不含多媒体设备)的维修与管理。
五、使用、借用人员应自觉保持教室内的清洁卫生,爱护公物。对于破坏教室环境卫生及损坏公物的,学校将在一学期内不再批准该单位、部门使用、借用,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七、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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