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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调课手续

发布日期:2008-03-03    作者:jxglk         点击:

调课时间从第三周开始: 


   1. 学院范围内(任课教师和授课班级同属一个学院)的调课:
   由任课教师在本学院教务干事处填写《调课审批表》,经主管教学副院长批准后,由教务干事通知学生,并报教务处备案。
   2. 跨单位(任课教师和授课班级分属不同学院)的调课:
   由任课教师在本学院教务干事处填写《调课审批表》,经本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审批,批准后,教务干事根据“调课通知单”通知学生所在学院,由学院办公室通知学生。 

 

调课原因: 

   1. 任课教师经批准因公外出(不超过6学时);
   2. 任课教师经批准因病、因事临时请假(不超过6学时);
   3. 组织实践教学必须占用其它课程教学时间;
   4. 经批准参加校内、外组织的集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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