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课时间从第三周开始:
1. 学院范围内(任课教师和授课班级同属一个学院)的调课:
由任课教师在本学院教务干事处填写《调课审批表》,经主管教学副院长批准后,由教务干事通知学生,并报教务处备案。
2. 跨单位(任课教师和授课班级分属不同学院)的调课:
由任课教师在本学院教务干事处填写《调课审批表》,经本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审批,批准后,教务干事根据“调课通知单”通知学生所在学院,由学院办公室通知学生。
调课原因:
1. 任课教师经批准因公外出(不超过6学时);
2. 任课教师经批准因病、因事临时请假(不超过6学时);
3. 组织实践教学必须占用其它课程教学时间;
4. 经批准参加校内、外组织的集体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