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票据类型
发票(机打、手写)、打车票、公交车票、地铁票
二、票据要求
1、发票
(1)发票“付款单位(个人)”须写“中央财经大学”,其他字样不予报销;
(2)正规发票正面应有两处盖章,不合规格的不予报销;
(3)发票背面须有经手人签字;
(4)手写发票科目(品名):打(复)印费、资料费、邮寄费、办公用品(需附小票)、会议餐费。不在上述科目范围的发票须写具体明细;
2、交通票(火车票、汽车票、地铁票)背面应有经手人签字。
三、票据整理
1、票据分类粘贴、核算。
(1)将发票按照尺寸大小沿左沿(横条发票)或上沿(竖条发票)粘成一沓,保证左上沿对齐、尺寸大的发票在底部;填写与发票相对应的项目经费报销单,粘在此沓发票最前面。
(2)将火车票、公交车票、地铁票贴在尺寸为长21cm(A4纸宽度)、宽13cm的白纸上,保证每张车票金额清晰可见;将此类纸张沿左沿(横条)粘成一沓。填写与之相应的项目经费报销单,粘在此沓纸张最前面。
2、将整理完毕的发票放在A4信封中,封皮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班级、联系方式、应报金额、发票实际数额。
四、注意事项
1、金额核算有误者暂不予以报销;
2、发票须用胶水或胶棒粘贴,其他(透明胶布、订书机)暂不予以报销;
3、未按上述要求整理票据者,暂不予以报销。
教务处
2007-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