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大类分流工作的通知
教字〔2026〕82号
各学院:
根据各学院报送的大类招生专业分流计划,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有财政税务学院等11个学院需要组织2025级本科生大类分流工作,经济学院需要组织2024级本科生大类分流工作。为确保大类分流公平、公正、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类分流工作总体要求
(一)各学院(名单见附件1)应根据本单位本科生大类培养实际情况,进一步制定并优化本学期本科生大类分流工作方案并在全院范围内公布,确保学生知情并做好分流政策解读和专业选择指导工作,引导学生合理选择专业。方案中应明确列出参与分流的大类、分流后的专业名称、各专业设置班级数量以及各教学班预计人数等(可参考附件2)。
(二)学院应以尊重学生个性发展为前提,结合学院专业结构布局和优势教学资源分布,确定大类分流计划。
(三)休学或保留学籍学生不参与大类分流。
(四)对于转专业的学生,尽量转入到具体专业。转入到大类的,还需参加大类分流;转入到具体专业的,不再参加大类分流。
(五)为不影响学生后续评奖评优,建议各学院在进行大类分流确认前导出学生班级成绩表。
二、工作程序和日程安排
(一)大类分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大类分流结果应在学院范围内公示。
(二)大类分流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应及时向教务处提交大类分流结果,教务处经公示无异议后在教务系统变更学生所在专业、班级信息,确保学生学籍注册、选课等能够顺利进行。
(三)大类分流的时间节点参见下表,各学院应结合实际情况按照以下时间节点安排具体日程:
时间 |
工作安排 |
7月8日前 |
各学院制定本科生大类分流工作方案,在全院范围内公布并提交教务处备案; |
7月9日-7月21日 |
各学院做好大类分流政策解读和专业选择指导工作,引导学生合理选择专业; |
7月22日-7月26日 |
学院依据大类分流方案完成分流,并将结果在院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教务处提交大类分流结果。 |
(四)请各学院于7月8日前向教务处提交大类分流工作方案;于7月26日前完成大类分流工作并向教务处提交大类分流结果(附件3)。
联系电话:62288313 62289151
电子邮箱:jwcxjk102@126.com
附件1: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大类分流涉及学院专业一览表
附件2: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大类分流详表
附件3: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大类分流结果(公示无异议)
教务处
202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