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调动高校和企业的积极性,以产业和技术发展的最新需求推动高校人才培养改革,同时进一步提高项目质量、构建项目三级实施体系,日前教育部发布了《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调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运行模式及征集2024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根据通知安排,现将我校项目组织工作安排如下:
一、项目运行模式调整
1、项目申报:企业项目指南由“逐月征集”调整为“随时征集”,项目指南经教育部审核在平台发布后,申报人可根据指南要求在相应时间内提交项目申请。
2、项目立项:由教育部公布立项结果调整为学校确定立项项目。教师申请企业项目、企业进行项目遴选、校企签订项目合作协议等流程仍须通过项目平台进行,项目立项结果由教务处审核公布。
3、项目结题:由教育部公布结题验收结果调整为学校发布结题验收结果。教务处根据项目实施情况,组织开展本校结题验收工作并发布结题验收结果。
4、项目认定: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认定为中央财经大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根据上级单位统一安排,教务处将从学校结题验收合格的项目中择优推荐至教育部,参与“教育部优秀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认定。
5、本通知发布前已立项的项目,仍按原有模式运行,并在项目实施期限到期后进行结题验收,由教育部公布最终结题验收结果。本通知发布后,根据新发布的项目指南开展的项目,按照调整后的模式进行立项、结题、认定等工作。
二、项目申报流程
1、我校教师可申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师资培训”“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五类项目。学生可申报“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学生负责人及团队成员须为我校全日制在读本科学生,且在本科学习期间能完成项目。
2、申报人登录“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项目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查看详细项目申报指南,按要求准备相应的申报材料并提交审核备案。
3、教务处定期处理申报材料校级审核及盖章事宜,申报人及时扫描盖章版申报材料并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提交。
4、审核通过的项目签署校企合作协议。教务处出具介绍信,申报人按照“中央财经大学合同专用章”业务流程至法务办盖章。合同双方完成签字盖章后,申报人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平台提交合作协议签署版扫描件,企业、我校管理员依次在平台中审核合作协议。
三、项目管理
1、项目推进。项目负责人应与合作企业保持密切沟通,落实项目指南及合作协议承诺,做好项目实施情况记录,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接受并配合教务处及有关方面对项目的运行监管。
2、结题验收。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结题报告(项目平台-常用文件中下载项目结题报告模板),准备与预期成果相关的佐证材料,与合作企业确认结题材料内容后在系统中提交至管理员。教务处将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定期结题验收。
项目负责人需确定与企业约定的经费已足额到校或软硬件设备已到位,直接资金提供由学校财务部门开具的发票或到款单,软硬件设备提供由所在学院、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接收/使用证明(其中,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项目、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项目、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实际支持资金不少于5万元/项;师资培训项目、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实际支持资金不少于2万元/项;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项目软硬件支持价值总额不少于20万元/项)。
3、其他未尽事宜,请参见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及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等相关通知。
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是与行业产业合作、加强产教融合的重要契机,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申报组织,积极争取企业资金、设备和师资等协同育人资源,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能力。
教务处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