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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字[2024]73 号 关于做好“劳动与实践”周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09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校历安排,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14日为“劳动与实践”周(以下简称“实践周”)。请各单位根据学校整体安排,结合劳动和实践教学工作实际,做好实践周工作安排,教育引导学生厚植家国情怀、增长知识才干、提高动手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践周开展工作内容

各本科教学单位对标人才培养目标,结合专业培养方案,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实践周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开展实验实践教学、劳育实践、实习实训、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活动等,具体内容如下:

1.实验实践教学:培养方案中适宜在实践周集中组织的实验实践课程教学;

2.劳育实践:各学院劳育实践工作计划中适宜在实践周集中组织的活动;

3.实习实训:学院组织的整建制实习实训活动;

4.社会实践:校团委、各学院组织的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

5.创新创业:创新创业教育、科研创新、竞赛辅导等活动;

6.其他:各教学单位根据需要开展的有益于人才培养的实践活动。

鼓励各学院发挥学科优势,依托校内外实践基地,共同组织开展实践周教学活动,通过产学合作、产教融合等方式,培养学生在劳动和实践中创造性地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教学实践周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应成立实践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实践周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2.各教学单位应充分发挥实践周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做好相关工作安排,确保工作实效;

3.请各教学单位制定实践周工作计划,并于6月1日前报送电子版至教务处实验与实践科jwcsjk@cufe.edu.cn。



教务处、学生处、校团委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