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了解我校教师教学工作情况,进一步加强教师岗位职责考核,教务处、研究生院将组织开展2022-2023学年全校教学工作量审核工作。同时,为进一步优化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工作,学校开发了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系统,将同步启用。现将有关工作事宜说明如下:
一、工作分工
1.教务处负责统筹组织全校教学工作量审核,并牵头汇总、审核本科生、继续教育学生、语言生等相关教学工作量数据以及各类减免情况。
2.研究生院负责牵头汇总、审核研究生相关教学工作量数据。
3.各教学单位按照不同类型教学工作的统计要求,组织开展本单位教学工作量数据的核实与填报工作,通过教学工作量统计系统报送至相应牵头部门。
二、审核范围
全校承担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均纳入核算范围,但仅对普通事业编教师教学科研岗和教学教研岗教师考核工作量并计发超教学工作量津贴,未完成的进行相应扣减。
三、教学工作量审核内容和计算标准
教学工作量审核内容和计算标准见附件1。其中,授课工作量是指承担全日制与非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含硕、博)等授课任务以及在线开放课程授课任务的工作量。非授课工作量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对研究生课程、双语课、实验课等特定开课类型给予一定比例的课程加计,另一部分是指导学生或青年教师的工作量。
四、教学工作量定额标准
2022-2023学年教学工作量考核定额标准如下:
教师岗位 |
教学工作量学年总定额课时 |
其中:学年授课工作量 |
授课工作量学年 总定额课时 |
其中校内全日制及夜大本专科生课程授课工作量学年定额课时 |
教学科研岗 |
208 |
128 |
80 |
教学教研岗 |
320 |
288 |
256 |
此外,在学校党政管理部门有双肩挑职务、在学院承担党政职务、担任本科生班主任、承担对口支援任务的教师有一定比例的定额减免;经人事处批准并登记备案没有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也可以按一定比例减免工作量定额,详见附件2。
五、教学工作量统计系统的管理与使用
1.教务处负责“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系统”的全面管理,及本科教学工作基本数据的录入、审核和维护;研究生院主要负责研究生教学工作数据的录入、审核和维护。
2.各教学单位的本科和研究生教务干事为“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系统”的管理员,负责对本单位相关教学工作量信息进行审核、补充、修正等工作,具体使用方法参见《教师教学工作量应用使用手册》(附件4)。各学院管理员应及时登录系统,熟悉系统的使用。
3.全校专任教师均可通过“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系统”维护教学工作数据或查询本人学年度教学工作完成情况。教师维护本人教学工作数据的权限由各教学单位系统管理员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授权。
4.“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系统”有两种登录方式:一是网址登录,网址为http://10.13.52.78:9513/#/login,登录账号为教职工工号,初始密码是身份证后六位,大湾区老师登录账号为工号,密码为jsgzl+工号;二是登录校园信息门户,在“系统直通车”中找到“教学工作量系统”(最后一个)直接进入。
六、工作程序和时间要求
1.2023年12月1日前,教务处、研究生院收集、汇总各级各类教学基本数据并录入教学工作量系统并发送至各教学单位管理员。
2.2023年12月11日前,各教学单位管理员审核和补充本单位工作量数据,核实无误后提交至教务处或研究生院。
3.2023年12月15日前,教务处、研究生院对各教学单位教学工作量数据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将最终结果反馈至各单位。
七、其他
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核算工作关系着学院和教师的切身利益,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审核和补充有关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工作过程中如遇相关问题请通过电话或“中财大教学工作量系统培训”微信群联系反馈。
联系人:兰雅慧(教务处),刘莹(研究生院)
联系电话:62288057;61776766。
教务处、研究生院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