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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字[2023]154号 关于开展2023年北京市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12             点击:

各有关单位、部门:

近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发布《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北京市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评选的通知》,为进一步深化我校美育改革创新实践,现将通知转发并将我校征集评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选范围

我校各单位从事美育工作的相关人员。

二、选题范围

根据《全国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的相关要求》,结合北京教育实际,本次评选重点征集以下内容:

(一)高校美育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

(二)高校公共艺术课程建设与推进模式;

(三)高校美育评价体系建设;

(四)高校学生艺术社团及实践工作坊建设;

(五)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

(六)高校开展美育浸润行动经验做法;

(七)学校各学科美育资源开发与整合运用;

(八)高校美育资源与社会艺术资源共享共建典型做法;

(九)高校名师工作室建设经验做法;

(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进学校的美育课程建设;

(十一)北京特色“非遗”的美育体验课程研发与实施;

(十二)北京特色文化艺术资源的课程开发与实施;

(十三)高校“大美育”生态体系的创新构建;

(十四)乡村振兴视域下高校美育特色课程开发与实施;

(十五)学科交叉融合背景下高校“美育+”课程建设。

三、评选原则

(一)真实性。因地因校制宜、从实际出发,充分体现时代要求和人民需求,禁止虚构、杜撰和抄袭。

(二)创新性。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为推进高校美育改革发展进行积极探索,方法上有创新,措施上有亮点。

(三)实效性。对高校美育改革发展具有明显的推进作用,取得积极、良好的效果,得到广泛关注和认可。

(四)典型性。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对其他地区、学校具有借鉴意义和应用价值。

四、撰写要求

(一)内容要求

1.参选案例应为2023年1月1日以后撰写且未公开发表。凡已申报过市级以上评选的,不再参加本次评选,否则按无效案例处理。

2.案例文本须主题突出、层次分明、特色鲜明、资料翔实、语言生动且富有感染力,内容应包括背景、做法、成效、探讨等要素。案例正文不超过5000字,摘要不超过300字。

3.每篇案例署名作者不超过5人,引文注释一律采用尾注形式。

(二)格式要求

1.A4纸张,上边距3.8厘米,下边距3.2厘米,左边距3.5厘米,右边距2.5厘米。

2.正文主标题居中排,使用华文中宋二号字。主标题的段后距设为0.5行。副标题另起一行,使用破折号加宋体小二号字如:“——******”。

3.正文一级标题使用黑体三号字,序号使用汉字加顿号如:“一、”。二级标题使用楷体三号字,序号使用汉字加括号如:“(一)”。三级标题使用仿宋三号字,序号使用三号Times New Roman字体的阿拉伯数字加点如:“1.”。

4.正文使用仿宋三号字,首行缩进两字符,行距设置为1.5倍。正文须配5-10幅插图,图片下方附50字以内说明,须注明拍摄者。

五、报送办法

请各单位组织参选者填写《2023年北京市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征集评选申报书》(附件2)、《2023年北京市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征集评选汇总表》(附件3),并将汇总后的案例文本、申报书、汇总表电子版(包括Word版和PDF版本)发送至电子邮箱 jwcjhk@cufe.edu.cn,纸质版(一式两份,需手写签名)提交至学院南路校区实验楼614,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3日下午5:00

六、评选办法及奖项设置

我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上报5篇参与北京市统一评选,并根据报名情况设置校级优秀案例若干。同一申报人限报1项(含第二作者及其他)。

联系人:任丽蓉

联系电话:62288057


附件1:《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北京市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评选的通知》

附件2:《2023年北京市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征集评选申报书》

附件3:《2023年北京市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征集评选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