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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字〔2023〕111号 关于做好2023级普通全日制本科及第二学士学位新生入学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08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教学[2014]11号)文件相关要求,为做好我校2023级普通全日制本科及第二学士学位新生的学籍电子注册,现开展新生入学图像采集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采集对象

2023级全体普通全日制本科及第二学士学位新生(以下简称新生)。留学生、双培生、预科生等均不参加此次采集。

2.采集前准备工作

请各学院2023级新生辅导员务必在9月10日前,在迎新系统中做好未到校新生的原因标注,确保到校新生名单的准确性。9月11日将根据迎新系统中的新生到校情况统计图像采集的人数和名单,以确保采集率为100%。

3.采集方式及收费标准

新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通过现场采集的方式采集。

收费标准均为10元/人,支付方式为现金或支付宝、微信付款,学生个人现场交予拍照单位。

4.采集时间及地点

采集时间为9月24日8:30-12:00、13:00-16:30。采集地点为:沙河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一层融想厅和南路校区学术会堂一层北大厅。

5.注意事项:

(1)采集当天,请新生辅导员按建议时间段(见附表)安排好新生到指定地点等候,等候和照相的过程中,新生必须遵守秩序,自觉排队,不得大声喧哗,以保证入学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正常进行。未按建议时间段采集的学生,请在规定的采集时间内自行排队采集。

(2)新生辅导员要及时掌握采集进度,务必保证9月24日当天本院新生全部采集完毕,以免错过学校比对新生入学照片的时间安排。

(3)采集时,请新生现场确认一下现场采集的照片是否有图像失真或不清晰等现象,如有以上现象请立即告知拍摄工作人员,可现场立即重拍。如有任何争议请立即拨打电话62288313,联系学籍管理科老师协助解决。

(4)入学照片应为蓝色背景的正面、免冠证件照,衣着应与背景色区分明显,建议拍照时着深色正装、浅色衬衣,不得化浓妆。入学照片要求不得露出牙齿,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

请各学院务必将上述要求及时通知到2023级每一名新生,并督促新生及时进行入学图像采集,如不能按时采集,将影响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和取得学籍。

上述事项仍有疑问,请致电62288313,与教务处学籍管理科任老师联系。

附表:新生入学图像采集建议时间段

学院

建议时间段

学院

建议时间段

财政税务学院

08:30-09:30

会计学院

08:30-09:30

金融学院

09:30-10:30

商学院

09:30-10:30

保险学院

10:30-11:30

政府管理学院

10:30-11:30

统计与数学学院

10:30-11:30

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

11:30-12:00

经济学院

13:00-13:30

法学院

13:00-14:00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13:30-14:30

社会与心理学院

14:00-14:30

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

14:00-14:30

文化与传媒学院

14:30-15:00

创新发展学院

14:30-15:30

外国语学院

15:00-15:30

信息学院

15:00-16:00



教 务 处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