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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字[2023]60号 关于举办中央财经大学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24             点击:

各有关单位、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全面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学校决定举办中央财经大学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教务处、校团委

协办单位:研究生工作部、科研处、人事处、国际合作处、校友与基金工作办公室、中央财经大学科技园管理办公室

承办单位:商学院

二、大赛组别

参赛项目分为创意组、实践组、公益组,参赛团队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由选择参赛组别,填写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每个项目仅限选择一个组别参赛。

(一)创意组

(1)具有核心团队,拥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有较为明确的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

(二)实践组

(1)参赛项目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科生或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三)公益组

该组别项目满足以下三项条件之一即可报名:

(1)参赛项目不以营利为目标,积极弘扬公益精神,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参赛项目基于专业和学科背景或相关资源,通过商业运作模式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推动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并实现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公益创业项目。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推动共同富裕。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三、大赛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2023年4月23-5月7日):参赛团队将参赛材料(附件1、2)发送至邮箱;

(二)初赛(2023年5月9日— 5月15日):学校组织材料评审,主要根据参赛团队提交的参赛项目申报表进行评审,选拔优秀项目进入复赛答辩;

(三)复赛(2023年5月17日):学校组织复赛评审,确定入围决赛团队名单;

(四)决赛(2023年5月21日):通过现场路演及答辩方式确定获奖团队。

四、奖项设置

大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胜奖、最具商业价值奖、最佳创意奖、优秀组织单位奖、优秀指导教师奖各若干项。获奖团队和项目将获得被推荐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市赛、“创青春”首都大学生创业大赛和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等市级赛事的机会。届时,教务处、校团委将根据实际工作安排,从获奖团队中择优遴选项目。

请有意向参加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和“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同学关注相关赛事要求(详见附件3、4),积极备赛。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广泛动员,鼓励本学院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参与竞赛,并积极挖掘已投入实际运营的项目参赛,向大赛推荐高水平、高质量的作品,营造各年级积极响应、广泛参与的良好竞赛氛围;

(二)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根据学科设置和专业特色积极开展大赛宣传和专业指导工作,不断提升我校创新创业大赛的竞赛水平;

(三)请各单位面向广大同学开展诚信教育,拒绝抄袭他人成果和造假行为,营造诚实信用的竞赛氛围;

(四)请各单位以本次大赛为契机,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积极推进高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厚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土壤,助力“双创”升级,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智力支撑。

六、其他事项

大赛有关事项可通过中央财经大学创新创业大赛专用邮箱或微信群“中财2023年创新创业大赛交流群”进行咨询。请报名参赛团队扫描下方二维码,入群进行大赛的沟通交流,后续通知也将通过学校OA系统以及微信群发布(邮箱及二维码信息见OA通知)。

 

特此通知。

中央财经大学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