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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字[2020]29号 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06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根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验收项目

1.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应结项目(附件1-1);

2.2018年创业实践项目(附件1-2);

3.往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项验收延期项目(附件1-3)。

二、验收单位

项目依托单位负责组织验收,验收鉴定费按照150元/项由教务处报销。各单位制订验收方案后须报教务处备案。教务处将通过在线观摩等形式对各项目依托单位验收组织工作进行评分(评分表见附件2),该分值计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综合考评体系并作为分配各级各类项目名额的参考依据。

三、验收材料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申请表》。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报告》。

3.依托单位要求的其他验收材料。

四、验收程序

1.依托单位制定项目验收方案,通知项目主持人,同时报教务处备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wcsjk@cufe.edu.cn)。

2.项目主持人登录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信息管理系统(简称大创系统)http://dachuang.cufe.edu.cn,在线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申请表》(线上申请书的模板见附件3)并上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报告》(报告撰写规范参见附件4)。如果依托单位有其他要求,需按依托单位要求报送其他验收材料。

3.项目指导老师登录大创系统,对学生提交的结项材料进行审核,同意结项以后,学院管理员可以看到该项目的相关信息。

4.验收单位对项目成果进行复制率检测。复制率(去除规范引用文献和本人发表文献)超过20%的项目不予验收,10%—20%的整改后参加验收。学院管理员登录大创系统,下载结项报告进行检测,同时将复制率进行记录。

5.验收单位原则上应采用网络答辩方式,评委不少于3人(评委数为单数),验收材料应包括结项申请表和结项报告(内含结项报告复制率检测结果)。应结项目验收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延期、不合格(项目答辩评分表参考附件5),优秀项目不得超过同级别实际验收项目总数的1/3,初次检测重复率超过15%的项目不得评为优秀。另外,往期结项验收为“延期”的项目本次验收结果为“完成”或“未完成”。

6.验收单位须将项目评审意见及验收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在大创系统中明确项目验收等级并提交。同时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验收成绩汇总表》(附件6)和《项目验收费用报销统计表》(附件7),于5月20日前报送至邮箱jwcsjk@cufe.edu.cn。

五、成果审议与成绩公布

学校将审核项目检测结果和网络提交的各项成果,将复制率超过20%的项目视程度进行“延期”或“撤销”处理,并记入学术诚信档案。项目验收成绩和项目成果将在大创系统进行网络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并作为相关评奖的基本依据。

六、其他

大创系统(http://dachuang.cufe.edu.cn)登录用户名为学号/工号,初始密码为1或123456。大创系统将于4月25日——5月20日放开师生使用结项管理的相关权限,在此之前,请各位同学按附件要求进行材料准备工作。

希望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做好项目验收工作。项目验收组织情况和项目成果质量将纳入下年度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考评。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9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