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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各教学单位开展201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考​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1-05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推动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计划)深入开展,提高该项工作的规范性和创新性,更好地发挥该计划在财经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央财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管理办法》(校发〔2012〕87号)的有关规定,现对各教学单位2015年大创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工作考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内容与方式

考评分日常业务规范性评价和专家总体性评价两部分,各占总分50%。日常业务规范性评价由教务处对各单位2015年相关工作业务规范性进行评价。专家总体性评价由学校大创计划专家委员会对各单位2015年大创计划自评报告和代表性项目成果进行总体性评价。

二、考评要点说明

(一)日常业务规范性评价

1.过程评价。教务处参照《学院验收工作考评表》、《初评推荐工作考评表》对各单位大创项目验收(2015年4月、2015年10月)和2015年大创项目立项初评推荐(2015年4月)的规范性事项进行记录和评分,3次评价各占业务规范性评价总分的30%,合占日常业务规范性评价总分90%。

2.成果评价。教务处根据各单位2015年结项项目在希科系统中登记的成果按照公开发表论文2分/篇、学科竞赛校级1分/项、省部级2分/项、国家级3分/项、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3分/项、北京市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交流展示会2分/项进行统分。各学院成果评价最后得分按照(X-Xmin)/(Xmax-Xmin)×100即(学院得分-学院最少得分)/(学院最多得分-学院最少得分)×100换算成百分制,该分值占业务规范性评价总分的10%。

(二)专家总体性评价

学校大创计划专家委员会对各单位提交的2015年大创计划自评报告和2篇代表性项目成果进行评价。自评报告重点是各单位2015年开展大创计划的目标定位、工作思路、组织管理、方案设计、实施过程、配套保障与支持、实施成效、经验特色等,占专家总体性评价的50%。2篇代表性项目成果指2015年本单位结项项目中具有代表性的2篇结项报告,占专家总体性评价的50%。

三、考评奖惩

按照各单位总分进行排名、定级(A、B、C、D、E级),评选201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优秀组织工作者,分配201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名额(拟立项总数*单位适报人数/全校适报总人数*质量系数(A级1.3、B级1.1、C级1、D级0.8、E级0.7)。

四、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撰写201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自评报告(3000字以内,框架见附件1),同时提交2篇代表性项目成果。纸质版请于1月21日(周四)17:00前报送办公楼409,电子版发送邮箱xf1011986@sina.com或传送教学管理qq群。

联系人:贾雪峰 联系电话:62288315

附件:

1.201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自评报告框架

2.2015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总体评价表(供参考)

201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