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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李花开 致敬师者 vol.27 | 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尹飞老师

发布日期:2023-10-30    作者:     来源: 中央财经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    点击:


尹飞,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财经法学》编委会主任,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分党组成员、副主任委员,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兼任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理事,海峡两岸法学交流促进会副会长、法定代表人,中国商业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理事,北京市法学会常务理事、学术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负责人、秘书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法律顾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特邀咨询专家,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与不动产登记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央国家机关房地产管理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

首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中央财经大学法学教师团队(2018)主要成员。曾获中国法学会第十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北京市人社局、北京市法学会第二届“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曾入选北京市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教育部“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教育部、中央政法委高等学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主讲《合同法》课程入选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教研成果获2021年、2017年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主持项目获教育部首批国家级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立项。第二届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优秀管理工作者(2016)。

潜心教学改革

2017年5月3日,尹飞教授有幸参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期间召开的座谈会。他带领学院班子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行多方调研,归纳了法学教育普遍存在的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围绕培养德才兼备的社会主义法治人才总目标(一体),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和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坚持思政教育和专业教育有机融合(二元),从“立根、铸魂、强基、拓能”四个维度提出了财经领域法治人才培养“坚持政治引领、立足中国实践、聚焦数字时代、着力风险防控”的“四维”方略,结合法学经济学交叉、公法私法贯通、实体程序融汇、国内涉外统筹,通过核心价值浸入化、培养方向类型化、课程体系模块化、实践教学嵌入化、国际交流高端化、一二课堂贯通化的“六化”举措,努力实现法治人才培养实质等效的目标。作为一名专任教师,他切实把前述理念融入个人教学当中


一是课程与思政有机融合实现立德树人德法兼修。“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实现专业教育和思政教育的有机融合,根本上在于切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教学内容,寓政治引领于知识传授中,于是牵头开设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在民法学授课中,他深入挖掘《民法典》核心价值观及意蕴,通过具体规范的讲授引导学生切实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经济思想以及总书记关于平等保护产权、法治化营商环境等重要论述精神,领悟我国《民法典》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和时代特色,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定“四个自信”。

二是法经交叉提升创新能力。立足物权是交易的前提和归宿、合同是交易的法律形式,他结合参与《民法典》等立法经历的所见所思,强化对我国物权、合同制度发展与经济改革间内在逻辑以及制度创新的内容讲解,引导学生体系化思考,对法学经济学交叉研习,提升研究能力。

三是公私法融汇、实体程序贯通拓展知识容量。他根据立法司法最新发展及时更新授课内容,在注重培养体系思维的同时,结合公法,讲授征收、国家所有权、合同监督等内容,突出展现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的有机结合,拓展民法规范中举证责任的内容,实现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贯通。

四是坚持学生主体地位完善教学方法。在授课中,他始终强调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线下与线上结合、前沿性授课与讨论式教学结合、规范阐释与案例研讨结合,通过前沿研讨、问题探究、案例讨论、任务驱动、启发式教学等方式,引导学生思考制度设计中的利益平衡和价值考量,培养学生的学术志趣和专业乐趣、激发学生自主学习探索的积极性。

五是一二课堂相贯通拓展育人场景。课外以工作坊的形式组织学生通过自主学习、读书指导、情景教学、角色扮演、现场汇报等方式辩驳问难,提升其主动学习能力。积极组织高端论坛,邀请学界实务界“大咖”来校讲座,吸收优秀本科生、研究生参加重大课题研究,引导学生追踪学术实践前沿。他积极参与多媒体课程录制,曾参加全国律协“抗疫”直播、北京电视台“民法典通解通读”,录制《民法典》物权、合同专题并及时上传学习通。

六是三位一体探索实践教学模式。2008年起,他在全国较早开设了《民法案例研习》课程,推动建立起了涵盖各部门法的案例研习课程体系。打造涵盖政法机关、央企、金融机构、顶级律所的实践基地群,实现实践基地首都法院全覆盖。形成“案例研习·模拟实训·规范化实习”三位一体的实践课程体系。双师同堂,与法官共同开设《农村搬迁腾退法律实务》课程,将法治实践中的鲜活经验带进课堂。一位学生毕业多年后来信说:“从您的第一节合同法开始,我真正感受到了法律的魅力,从此一步一步搭建起对法学的认知。大学时上课的笔记我一直都用心保存。……十多年过去了,笔记本里的见解依然清晰明确、直指要害,法治实践一一印证当年老师的真知灼见。”

2006年入职中央财经大学以来,尹飞教授指导本科、研究生学位论文100余篇,七人获中央财经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指导的研究生中20余人次获国家奖学金、北京市三好学生、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等市级以上奖项。

深入参与法治实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要走出象牙塔,多进行实地调查研究,了解百姓生活状况、把握群众思想脉搏,着眼群众需要解疑释惑、阐明道理,把学问写进群众心坎里。”

攻读博士期间,尹飞教授有幸参与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委托起草的《民法典学者建议稿》的起草工作。借此,尹飞教授也有幸参与了后续《侵权责任法》、《物权法》以及《民法典》的起草论证过程。随着国家法治建设的推进,他的研究重点转向了房地产法并扩展到不动产与自然资源法。他兼任最高人民法院、住建部、自然资源部、国务院国资委、国管局等单位法律顾问或专家顾问,担任《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操作规范、《物业管理条例》修订稿、《房屋登记办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等法规规章的主要起草人,参与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租赁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民法典相关制度、人身损害赔偿、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物业服务、食品药品纠纷、房屋登记等司法解释的起草修改论证工作,为国家立法和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建言献策。

积极投身法治宣讲

“为党发声、为人民代言、为学术书写。”尹飞教授始终将这14个字作为自己的座右铭。为此,在学术研究之余,他还兼任教育部高校骨干网评员、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特约评论员、北京电视台法制节目专家顾问等职务,积极投身法治宣传和舆情引导。

2017年5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并召开座谈会,尹飞教授积极参与。座谈会结束后,尹飞教授第一时间就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心得体会,接受了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栏目和《法治日报》等媒体的采访。2014年10月28日,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后简称《决定》)正式发布之际,他参加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现场直播,第一时间就《决定》谈了自身的学习体会。

2020年民法典颁布,标志着中国进入法典时代。这是我国法制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民法典颁布后,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法典的理论研究提出了明确要求:“要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立足我国国情和实际,加强对民事法律制度的理论研究,尽快构建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为有效实施民法典、发展我国民事法律制度提供理论支撑。”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尹飞教授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人民法院报》《人民论坛》等媒体发表了《民法典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环节》《以法治手段优化营商环境》《〈民法典〉为信息时代立法》等多篇文章,还参与了多部民法典释义书的撰写,力求全面把握民法典规定的权利体系、深刻领会贯穿其中的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宗旨,细致理解民法典的各项制度创新、深刻领会蕴含其中的时代精神和制度自信,深入阐释民法典对既有制度的完善、深刻揭示其问题意识和立法关切。

在民法典通过之后,按照全国人大、中央宣传部的统一部署,尹飞教授就民法典编纂的意义及内容接受了央视、央广、《光明日报》《法治日报》《中国证券报》等中央媒体采访50余次,应邀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卫健委、中国贸促会、中国交建等单位全系统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重要讲话精神及民法典制度创新,还参加了北京电视台“民法典通解通读”多期栏目拍摄。

作为法学专家,尹飞教授不仅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向群众解读好法律,只要有机会,他就到全国各地开展法治宣讲,努力传播好法治声音。2008年,应住建部邀请,他为全国房地产登记人员宣讲《房屋登记办法》,累计受众近万人;2016年6月20日,就《物权保护与依法行政》为中央组织部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研修班授课;2020年4月,应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以及全国四十三家省市律师协会邀请,他以“民法典视野下的房地关系”为题进行战“疫”公益直播,全国五万多名律师观看了直播。

此外,尹飞教授还应中国石化、国家电网、中国交建、中信银行、河南湖南山东三省建设厅、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协会、全国中小企业协会、全国土地估价师协会等单位的邀请,就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不动产登记、物业管理等进行法治宣讲。他还连续多年出席中房协、北京仲裁委等单位主办的房地产领域商事争议解决年度论坛,就纠纷发展趋势和预防向业界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