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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字〔2023〕23号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11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有关单位、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1号)要求(附件1),为加强实习数据的管理和统筹,现就做好我校2022-2023学年“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数据填报范围

此次采集信息为2022—2023学年的数据(2022年9月1日-2023年2月28日)。所报送实习信息是指纳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安排,设有课程名称和学分,学生由学校安排或自主联系后经学校批准,在校内或校外单位开展的,具有真实工作情境的,与专业培养目标相关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实习类型包括认知实习(含见习、调查等)、专业实习、毕业实习等)。具体报送的实习信息主要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实习课程信息、实习企业信息等三部分内容。

二、数据填报方法

实习数据须通过“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报送(网址:https://sx.chsi.com.cn),请各专业收集数据并填写“实习监管数据表”(模板参见附件2)和“实习培养方案表”(模板参见附件3),学校已上传毕业实习的实习培养方案,请各教学单位系统填报负责人收齐其他数据并汇总后导入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操作说明见平台)。各教学单位数据填报负责人的平台账号已分配,账号、密码于3月3日以短信方式发送到各教学单位教务干事处。

三、相关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实习数据报送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明确工作责任,如实填报各项数据,督促各专业加强审核,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于3月27日前完成系统填报工作。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