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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字〔2008〕2号关于组织开展第一届中央财经大学“教学名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2-22    作者:admin     来源:     点击:
各院、部、处(室、馆、所、中心)、上庄校区、直属单位:
     根据《中央财经大学教学名师评选暂行办法》(校发〔2007〕 350 号)精神和学校工作安排,现将第一届“中央财经大学教学名师”评选表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条件
申报人应是我校在编在聘的教学岗人员,且满足以下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事业心、责任感和协作精神。治学严谨,学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受聘副教授(含副教授)以上职务,积极主动承担本科基础课、专业课以及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来校任教学工作满 5 年;近 5 年来直接面向本科生的课堂教学工作总量原则上不少于 450 课(学)时,近5年均完成科研工作量。
(三)教学态度端正,主讲课程在全校同领域及相关领域内有很大影响,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近 5 年教学质量评估中,评估结果优良,其中优秀次数在 50% 以上;在最近一年的教学质量评估中,评估成绩在本单位全体教师中位居前列;
2.教学上已经形成了自己比较稳定、突出的特色或风格,并且在学校组织的学生推荐、教学督导听课和同行专家听课中,能够得到绝大部分学生和专家的肯定;
3.努力从事主讲课程的教学改革和建设,主持过校级及其以上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与的教改项目获得过省部级及其以上奖励;
4、在主讲课程的教学改革和建设中,自觉指导和帮助中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授课水平,重视助教队伍建设,对形成合理的教学梯队做出重要贡献;
5、作为主编或主要参编人员出版主讲课程的高质量的教材。
(四)学术造诣高,科研成果突出,近 5 年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在 B 类(以学校科研部门审定的刊物分类为准)及其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不少于 5 篇,其中至少有 2 篇发表在 A 类及其以上学术刊物上。
2 .主持有省部级及其以上科研项目或作为主要参与人(排名前三位)获得过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及其以上奖。
3 .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出版过高水平的学术著作。
4 .主编过国家级规划教材或北京市精品教材。
对于学校和历届学生公认的教学效果特别优秀、确实形成了自己突出而成熟的教学风格、但又不能完全具备上述科研条件的教师,单位也可以破格推荐并参加评审。
二、评选名额
评选名额为10人。
各教学单位推荐人选原则上不超过2人,教师规模较大、符合评选条件教师较多的单位,最多不超过3人。
已获得国家教学名师奖及北京市教学名师奖的教师,自动获得“中央财经大学教学名师”荣誉称号,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三、组织领导
教学名师的评选表彰工作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日常工作由教务处、人事处负责,科研处、研究生部协助。
四、工作日程
(一)单位初选。
发文之日起至2008年2月25日,各教学单位组织本单位学生代表、全体教师认真评议、民主酝酿,提出本单位教学名师推荐人选。对推荐人选,各单位须作出较为详细的书面评价意见,尤其要对其教学风格和队伍建设做出评价及说明;申请人应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各单位请于2008年2月25日下午5点前将推荐结果及“中央财经大学教学名师申请表”(见附件,A4纸打印)报至教务处(电教楼102 房间),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renyiyi@cufe.edu.cn。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好此项工作,按时报送材料,逾期不予授理。
(二)2008年2月26日-29日教务处、人事处、科研处、研究生部审核申报材料。
(三)2008年3月1日至3月6日学校组织专家,对符合条件的人选进行评议,遴选出一定数额的候选人。
(四)2008年3月7日至3月17日候选人参评材料网上公示,学生和教职工民主投票。
(五)网评结果经由学校教学管理委员会审议,确定拟授予荣誉称号的人员名单,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授予“中央财经大学教学名师”荣誉称号。
五、表彰奖励
(一)上级组织的教学名师奖的参评人选将从学校教学名师中产生。
(二)学校给予每位教学名师教学教学改革专项资金1万元(按教改项目立项、管理)。
(三)学校给予每位教学名师一次性教学名师津贴5000元。
六、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中央财经大学教学名师评选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2-教学名师候选人申请表b5.doc

教务处
                                       人事处
二○○八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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