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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字[2018] 47号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中央财经大学精品实验/实践课程立项资助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09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本科教学单位:

为推动实践教学体系建设,提升创新人才培养能力,创立精品实践教学的示范效应,引领实践教学的建设方向,根据《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和《中央财经大学“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8年度精品实验/实践课程立项资助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学校按照“突出精品、鼓励创新、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原则,重点建设一批理念先进、内容丰富、特色鲜明、示范引领的精品实验/实践课程,以点带面、逐步推广,激励实践教学内容建设,打造优质实践教学资源,促进实践教学内涵发展,构建以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为目标的实践教学体系,全面提升我校实践教学质量,完善精英人才培养体系。

二、立项范围

1、2018-2019学年将开设的课程中,在培养方案中,实验/实践学时占总学时比例超过50%的课程,立项精品实验/实践课程;对于实验/实践学时占总学时比例不足50%的课程立项精品实验/实践项目。

2、精品实验/实践课程和精品实验/实践项目须有一定建设基础,至少已完成2个轮次的本科生实际教学。

3、实验内容以反应学科发展前沿,引导学生自主设计的综合型、设计研究型实验为主;实践内容以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有机衔接为主,能引导学生增强创新意识学习科学研究方法、发展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

三、建设要求

实践教学旨在通过课堂实验或引企驻校、引校进企、校企一体等方式进一步激发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培养学生的探求精神、科学思维和创新精神。本期重点建设的课程和项目除符合课程建设的一般标准外,还应充分考虑学校精英教育战略。具体要求如下:

1、设计思想。促进我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构建梯次有序、功能互补、资源共享、产教融合的实践教学体系,反映“以学生为主体,以能力培养为核心”的人才培养理念。

2、教学内容。实验/实践设置科学合理,内容设计思路清晰、方案具体、特色(创新点)鲜明、培养目的明确。精品实践课程应加强产教融合实训环境、平台和载体建设,加强课程与产业互动,推进合作育人、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

3、教学方法。注重使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合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等手段;注重锻炼学生自主设计、自主搭建、自主完成实验的能力。精品实践课程应注重统筹协调,共同推进,将产教融合作为促进课程改革的重要举措,融入实践教学体系建设的各环节,形成学校、学院、课程、企业协同推进的格局;充分调动企业参与产教融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构建校企合作长效机制,使学生从课堂中受益。

4、考核方式。科学灵活设置考核指标,将实验/实践过程与结果纳入考核程序,建立与实验/实践教学设计思想和教学目的相适应的考核模式,客观公正评价学生实践能力。

5、实践特色和效果。注重凝练特色,健全多元化的授课方式,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四、立项程序

1、学院推荐。学院主管本科教学的领导为学院本科专业实践教学负责人,应从专业实践教学体系建设的角度总体规划、推荐建设课程以及对应的课程负责人。

课程负责人依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课程设计方案,提出具体实施办法及详细的经费预算,填写完成申报书(具体见附件1)。

各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的课程进行初审并排序,填写汇总表(附件2)后向学校推荐。每个学院原则上推荐不超过3项。

2、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教学委员会审议,审议结果经公示后发文公布。

3、验收立项。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建设期满后,学校将对建设成果进行结项验收,验收合格后予以认定。

五、经费管理

1、立项建设的精品实验/实践课程学校每项资助经费5万元,精品实验/实践项目学校每项资助经费2万元。项目立项后,学校给予50%的建设启动经费;中期检查后,学校给30%的建设经费,检查不合格者,学校暂停发放第二次经费;建设期满通过学校专家验收后再发放20%的后期完善经费。

2、设立专项建设经费,学校按照教育教学改革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对项目经费进行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六、项目管理

1、建设周期。自学校批准立项起,至2020年5月。

2、检查验收。学校组织专家通过听取项目汇报、资料查阅、课堂听课等方式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各项目负责人需按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通知中的要求,提交精品实验/实践建设项目结题报告、实验/实践教学大纲、指导书、实验/实践项目教学案例、典型学生实践报告和项目研究报告等相关材料。

3、政策支持。通过验收的课程或项目,授予“中央财经大学精品实验/实践课程或精品实验/实践项目”称号。对成绩突出的建设成果可优先推荐申报学校教学成果奖、优先资助出版校精品实验/实践教材。未通过验收的项目最多可延期半年,延期期满仍未通过验收者,取消立项资格。

七、其他

1、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以此次申报为契机,规范建设实践教学课程体系,不断改革教学方式方法,推动实践教学内涵建设,切实提高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

2、请各学院于4月30日前分别将申报书(一式2份)、各项目研究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汇总表(1份)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实验与实践科(图配楼111),并将申报书、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tupeilou111@sina.com,邮件命名格式:**学院2018年精品实验/实践课程申报材料。

 

教务处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