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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字[2021] 73号关于开展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18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落实《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北京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及规范管理的通知》(京教函〔2019〕693号)要求,提升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启动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种类

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鼓励学生开展以下三类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项目:

1.创新训练项目

在专业教师指导下,关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科技、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教育、生态、安全等重大问题,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条件

1.项目以团队形式由主持人申报,团队人数为1-5人,其中创业类项目必须以团队形式申报,创新训练项目可以1人申报。项目成员须为我校全日制计划内本科生,学科专业结构要合理,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申报者须为2019级或2020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申报者可以为2018级学生。“双培计划”的学生可参与各类项目,申报者仅限2019级和2020级学生。

2.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须配有与项目研究领域相匹配的专业指导教师,跨学科项目可配2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导师成员)。创业实践项目须配有学校专业指导教师和企业导师各1名。

3.存在以下任一情况者不得参与项目申报:有考试不及格科目且尚未通过补考(选修课、体育课除外);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存在不良记录(抄袭、延期、中途撤销、不合格等);本科期间有过违纪处分。

4.在同一申报年度,学生只能申报或参与一项大创项目。

5.项目申报内容不得与往年项目或其他单位组织的项目雷同。

6.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的项目如需项目变更(变更题目、组长、组员等)需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期检查之前变更,中期检查后不可再进行项目变更。

三、申报与立项程序

1.项目申报。项目主持人确认选题,线上申报。选题可以自拟,也可以选择指导老师拟定的题目。选题指南及指导老师联系方式见附件1。项目负责人需登录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信息管理系统(简称大创系统)http://dachuang.cufe.edu.cn,填写项目申报书,组员需要登录系统确认参与项目,指导教师需要登录系统确认指导该项目,相关指导材料见附件2。学生线上申报起止日期为6月1日——7月4日,指导教师线上审核起止日期为6月2日——7月5日。

2.明确推荐名额。学校结合各依托单位适报学生数占全校适报学生数的比例和学院申报项目数占全校申报项目数的比例,7月7日前分配创新训练项目推荐名额。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立项名额视报名情况而定。

3.组织评审。各项目依托单位按照推荐名额和项目立项评分标准,组织评审,确认推荐项目。推荐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于7月18日前在大创系统中予以确认。

创新训练项目立项评审方式由依托单位自行确定。创业类项目由教务处统一组织评审,方式为线上材料评审。

4.公布立项项目。各依托单位推荐的相关项目由教务处审核,无异议后,学校发文确认2021年大创立项项目。

5.中期及结项。2021年大创项目,在立项时不进行级别认定。学校将于2021年11-12月组织中期检查。2022年5-6月组织结项检查,并在结项时进行级别认定。具体情况将在后续相关通知中予以说明。

望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规范实施,积极开展项目申报交流活动,充分挖掘教学实践基地、校内外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双创导师等资源,不断探索产学合作、师生协同创新的平台与机制,努力提高项目立项质量。

教务处网址:http://jwc.cufe.edu.cn

大创系统:http://dachuang.cufe.edu.cn

特此通知。

教务处

二〇二一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