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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会计学院、商学院2021级本科生大类分流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11-23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相关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1学期本科生大类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教字[2022]162号)的文件精神,学校开展了2022-2023学年第1学期会计学院、商学院2021级本科生大类专业分流工作,现将分流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1月23日—11月26日。如对分流结果有疑议,请于11月26日17:00前通过电话或邮箱方式进行反映或咨询。

联系人:兰雅慧/李荣 联系电话:62288057

邮箱:jwcjhk@cufe.edu.cn

附件:2022-2023学年第1学期本科生专业分流结果


教务处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