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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法学院于文豪同志荣获“首都劳动奖章”称号

发布日期:2023-05-05    作者:     来源:     点击:

2022年4月26日,《北京市总工会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授予2022年首都劳动奖状、奖章和北京市工人先锋号的决定》(京工发〔2022〕5号),授予我校法学院于文豪同志首都劳动奖章称号。

于文豪,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是我校优秀青年教师代表之一,系首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骨干成员。从教以来,该同志坚持立德树人,潜心培养新时代法治人才,常年为本硕博学生开设宪法、行政法、立法法、监察法等基础课程,将思政元素融入专业教学,引导学生筑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基础。指导学生参加“学宪法讲宪法”活动5次,获全国优秀指导教师一等奖、二等奖各1次,北京市优秀指导教师奖3次。多年指导学生参加“理律杯”全国高校模拟法庭竞赛、“挑战杯”、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并多次获奖。指导研究生完成的硕士学位论文获评校级优秀。参编义务教育教科书《道德与法治》、澳门教材《品德与公民》及各自教师教学用书,分别被国家教材委员会评为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特等奖、二等奖。扎实开展卓越财经法治人才培养实践,参与完成的教学成果“以财经法学为特色,打造面向财经法律实务的卓越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获2017年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

于文豪(右二)和他的学生们

该同志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实施、区域协调发展、依法行政、贫困治理、乡村振兴等重大主题撰写论文报告20余篇,努力服务社会,助力法治中国建设。科研成果获2017年财政部全国优秀财政理论成果评选一等奖、2022年湖南省社科成果二等奖(成员)、2018年江苏省新闻出版广电政府奖,获中国法学会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2次、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主题征文二等奖、中国法学会所属研究会科研成果奖3次。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司法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省部级课题十余项,为宪法实施和监督以及若干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和重要政策的制定修改提供专家意见。担任“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法治宣传专家、最高人民法院国家责任研究基地研究员、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理事和副秘书长、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监察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受司法部邀请连年作大湾区法律知识辅导,多次为党政机关、司法机关、国有企业、中小学等单位作法治讲座,就法治和社会事件多次接受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中国纪检监察报、法治日报、半月谈等媒体采访,努力提升全社会法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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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文豪参加研讨会作主题发言

2020年3月于文豪同志主动请缨奔赴国家级贫困县甘肃宕昌挂职,深入参与脱贫攻坚决战、乡村振兴开局和疫情防控等工作,作风和实绩受到当地干部群众高度认可。两年里,扎根西部,奋战在基层一线,走遍全县25个乡镇和上百个村庄、合作社、中小学校,助力宕昌在全省最后一批胜利脱贫摘帽,同全国人民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并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力落实学校帮扶任务,创新帮扶举措,组织实施教育、产业、消费、党建、文化等各类项目40余个,销售贫困地区农产品、落实帮扶资金、培训基层干部和技术人员等各项指标均超额完成,连续位居教育部直属同类帮扶高校前列。发挥专业优势,多次为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作合法性审查;在当地义务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法治精神、我国宪法制度、法治政府建设、民法典、监察制度等十余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撰写发表《中国特色减贫道路的法治逻辑》等多篇论文并被转载;通过新华社以英文视频介绍中国减贫模式,产生广泛国际影响。2021年被甘肃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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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文豪挂职甘肃省宕昌县副县长

希望全校教职工认真学习于文豪同志的先进事迹,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立足本职、拼搏奉献,以昂扬的姿态高质量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